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汽车产业在技术创新、产品迭代、生产制造能力及质量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存在跟风推出新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等现象,引发监管部门关注。为此,工信部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围绕三方面重点展开。

首先,通知要求新增相关技术参数填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须申报隐藏式门把手、电吸门、虚拟操纵件等创新设计以及环境适应性等研发测试验证的技术参数,这些内容将纳入工信部汽车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对于未按要求申报或测试验证不充分的产品,将不予准入,以确保产品安全关口不失守。

其次,通知强调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的安全评估。针对异形方向盘、虚拟操纵件等20余项创新设计,提出了前置安全风险评估等4项总体要求和21项具体要求,旨在督促企业充分评估验证车辆的功能安全性、驾驶安全性、操控便利性和维修经济性。具体而言,电吸门必须具备防夹功能,车辆行驶状态下禁止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座椅放倒成床、升顶座舱等功能,以更好保障消费者用车安全。
第三,通知要求充分开展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提出了建立健全产品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制度等6项总体要求和8项具体要求,将22项推荐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为强制性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等7方面测试验证。其中,可靠性测试验证不低于3万公里,环境适应性测试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且须包含“两冬一夏”试验。汽车生产企业应自行进行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耐久性等实测验证,不得直接采信供应商的验证报告。

“安全是汽车企业的生命线与核心竞争力,任何研发活动都要以安全为第一前提,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加快编制印发通知,加快制修订相关标准,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通过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全链条监管,坚决防范不合理创新设计和未经充分研发测试验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守牢汽车产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