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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置方案,过渡期至10月31日结束

近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为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截图源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方案提到,贯彻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合规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

根据方案,从11月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北京各区政府还将从11月起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另据方案,在7月至10月底,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从过渡期政策规定、置换新车上牌、后续执法等各角度,分主题、分阶段加强宣传动员,让广大车主周知相关政策规定、时间节点。

截图源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在车辆置换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此外,北京市各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开展淘汰车辆回收,重点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不进行置换的淘汰报废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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