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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乘用车分值压缩近40%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对现行《积分办法》进行了修改。

根据《决定》,首先对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考虑到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的变化,根据积分供需平衡原则,《决定》将《积分办法》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中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了约40%。同时,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及时进行调整。

其次,《决定》新增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积分池管理制度。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超过2倍时,将启动积分池存储机制,允许企业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有效期为5年。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未达到1.5倍时,可以释放积分池中的积分,企业可提取储存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未使用的积分将返还积分池。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积分管理制度,《决定》提出了几项措施。首先,增加了企业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为未来的碳管理做准备,并建议研究与其他碳减排体系的衔接机制。其次,延长了企业负积分抵偿报告提交时间和完成负积分抵偿归零时间,方便企业做好积分相关工作。第三,规定企业购买的正积分可以抵扣和结转。最后,为保证数据统计准确性,调整了核算年度内车辆统计基准。

根据工信部的消息,此次修改旨在更好地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推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减少。详细的《决定》内容可在工信部官方网站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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