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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

近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详细通知。该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汽车消费市场的更新换代,促进环保和经济的双重发展。

通知首先明确了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的具体措施。从2025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将被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若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或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而言,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为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为1.5万元。每位消费者每年最多享受一次此类补贴。

申请补贴的流程也进行了详细说明。消费者需通过指定的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报废车辆的识别代号及相关证明文件。所有提交的证明文件必须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且报废车辆和新车必须登记在同一人名下。

此外,通知还优化了补贴审核和拨付的流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联合财政、公安等部门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结果。税务部门也将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审核工作的高效进行。

对于汽车置换更新,通知也提出了新的补贴标准。2025年,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可获得一次性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最高补贴1.3万元。每位消费者每年最多享受一次此类补贴。

最后,通知强调了资金支持政策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安排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同时,各地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安全,严厉打击任何不正当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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