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报道称,《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于8月21日发布,该通知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联合发出。通知共分为五个方面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规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首先,《通知》强调了依法保护网约车聚合平台消费者的权益问题。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者应该高度重视并主动履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其他法律法规对网约车聚合平台有更具体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约车平台进行监督。
其次,通知强调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责任。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其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是第一责任人,他们有责任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此外,网约车聚合平台要督促并要求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落实核验责任,拒绝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平台。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也要对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资质负责,确保合规运营。
第三,《通知》强调了消费者安全权的重要性。当消费者因为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提供合作网约车平台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聚合平台应予以提供。如果无法提供,聚合平台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此外,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其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合理解决乘客的咨询投诉,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履行的“亮证、亮照、亮规则”义务,即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等信息。这样做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了解相关信息。
最后,《通知》还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损毁或丢失。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网约车聚合平台是消费者重要的生活消费场景。根据五部门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出行消费体验。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并监督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规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