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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有关汽车消费以及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意见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其中涉及有关汽车消费以及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发布

《意见》中指出,鼓励和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和现代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

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

破除限制消费的障碍壁垒

同时,破除限制消费的障碍壁垒。有序破除一些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简化优化相关证照或证明办理流程手续。

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

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

以下为《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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