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通知,新一轮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将于4月7日24时正式开启。近期国际原油市场呈现大幅波动,为减轻外部价格上行对国内市场的传导压力,保障经济运行与民生稳定,国家决定在现行定价机制框架内,继续实施临时价格调控。

根据价格机制测算,本轮调价周期内汽、柴油价格每吨理论上应分别上调800元和770元。经调控后,实际调整幅度为每吨420元和400元。折算后,92号汽油每升上调0.33元,少涨0.31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34元,少涨0.32元。相关人士指出,价格调控需统筹考虑市场供应安全与下游用户承受能力,既要缓解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影响,也需合理传导部分进口成本,以维护成品油稳定供应。

通知要求,主要油气企业及炼化单位需保障成品油生产与调配,严格落实国家定价政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根据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随国际原油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机制同时设定了每桶130美元的价格调控上限。若国际原油均价持续大幅高于该水平,对应国内92号汽油零售价超过每升10元时,超出部分将不再全额传导至终端售价。

在特殊时期,为保障供应稳定,国家还可能推出配套财税支持措施。例如在2022年地缘冲突导致国际油价快速上涨期间,当油价突破每桶130美元后,国内成品油价格曾在两个月内未作上调,并对炼油企业提供了阶段性补贴。